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1屆第2次會議紀錄
決 定:
一、 原葉委員瀛賓所提「有關本推動計畫各部會如有相關委託專案,敬請提供清冊敘明委託單位及辦理情況,於本小組會議報告」案,列為臨時動議。
二、 將報告案第二案決定二之後段,移為臨時動議之決議。
三、 其餘確認。
第一案:我國無障礙落實現況與未來展望。 (報告單位:內政部)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內政部儘速完成共通性無障礙設施設備項目規格,送交衛生福利部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落實推動。
三、 委員所提許多重要建議,請各主管機關參考改善。
第二案:我國輔具服務之現況與未來展望。(報告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決 定:
一、 洽悉。
二、 隨著高齡化時代來臨,輔具需求將與日俱增,鼓勵研發製造推廣,不僅是因應生活需要,同時可促進產業發展,請經濟部及科技部持續積極辦理輔具相關研發及產業之推動,請衛生福利部積極整合輔具服務相關資訊與窗口,並儘速完成輔具個人總歸戶,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全人化輔具服務。另委員特別提到離島與ICF銜接作業問題及相關意見,請作為日後重要參考。
第三案:身心障礙者健康促進及維持之現況。(報告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衛生福利部針對現有醫療及健保資料分析研究,掌握身心障礙者健康風險管理及醫療保健需求,對於身心障礙者研議相關健康促進措施,提供適合身心障礙者之健康醫療及照護服務模式。 委員提到在宅醫療議題建議可推動,有關流行病學或基礎研究請國健署做參考,並請國健署和社家署針對身心障礙者健康促進議題多進行合作。
第四案:身心障礙者口腔衛生現況及未來發展。(報告單位: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決 定:
一、 洽悉。
二、 對於身心障礙者特殊口腔健康維持狀況進行必要之分析,請衛生福利部參考委員意見全力納入未來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
案由一:下(第3)次會議建議報告主題,提請討論。(提案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議:
一、 下次會議由教育部主政之「我國融合教育及生涯轉銜的推動和落實」、勞動部主政之「我國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以及定額進用的現況與展望」及衛生福利部主政之「我國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及社區融合的現況與展望」3案進行專案報告。至於文化部主政之「我國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文化生活與康樂、休閒、體育活動的現況及展望」,則依據委員建議留待第4次會議報告
二、 有關陳委員莉茵關注之健康權及生命權部分,列入下次會議列管事項,請健保署提供資料並列席說明。
三、 本次會議報告單位如欲再補充資料,請於下次會議列管事項提供。
案由二:本小組設置於行政院之下,幕僚作業由衛生福利部負責,惟就公約或法規精神視之,不應只是衛福部負責此事,各部會對於議題應有規劃及想法,另本小組各項會議討論及資訊,應揭露於行政院網站。(提案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決 議:請各部會思考規劃落實公約各項規定之議題,另有關本小組各項資訊請研議於行政院網站揭露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