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1屆第1次會議紀錄
第一案: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之組成及會議運作模式案。
決 定:
一、 洽悉。
二、 同意依衛生福利部規劃之會議運作模式辦理,至公約第3條一般原則、第4條一般義務及身心障礙兒童及婦女保障,則納入各條進行討論,無須另行增列討論項目。
三、 將配合提案及報告所填寫之「法規檢視自評表」修正為「法規檢視表」。
四、 會議紀錄以委員發言摘要及決議事項內容呈現,如委員要求該次發言採逐字記錄,則另以逐字處理,本小組相關會議紀錄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
五、 第2次會議討論具體權利之一般性保障及保健醫療權益議題,由勞動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內政部進行報告。
六、 本次會議確認院級及部級推動小組之區分及定位後,期許未來會議各項提案都能得到實質討論並務實推動,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之實現。
第二案: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公布施行,研擬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推動計畫案。
決 定:
一、 洽悉。
二、 照案通過,推動本計畫是整個國家的重要任務,應邀請其他四院共同參與,並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重視委員關切的人力問題;未來設置之公約網站內容應提供互動功能。
案 由:有關本推動計畫各部會如有相關委託專案,敬請提供清冊敘明委託單位及辦理情況,於本小組會議報告。(提案人:葉委員瀛賓)
決 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定期將本推動計畫各項工作執行情形,於本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