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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2屆第2次會議紀錄(106年9月28日)

確認本推動小組第2屆第1次會議紀錄。

決 定:
一、有關討論事項第二案,請勞動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盤點各類障礙提早老化狀況及需求,並請勞動部彙整後於下次會議進行完整報告。
二、餘確認。

報告案:

第一案: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事項列管案辦理情形。(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列管案105-4-1及106-1-1:繼續列管。
二、請內政部營建署會同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監督建築物無障礙辦理情形,並持續推動改善策略。
三、請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邀集勞動部、銓敘部等相關單位持續檢視精神疾病患者擔任公職及就業相關權益規範,並推動具體改善作為。

第二案:有關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籌備進度案。(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請相關部會全力配合衛生福利部之規劃,積極辦理因應事項,並指派適當層級人員出席國際審查會議,詳細答復國際委員提出之問題,俾利審查會議順利完成。
二、請衛生福利部於會後提供本院政府回應問題清單之內容,並整理重要點次,請相關部會預做準備。

第三案:說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與無障礙停車格之差異,並落實查核避免濫用案。(報告單位:交通部)
決 定:請衛生福利部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營建署針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及無障礙停車位之「二者標誌設計之區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出現佔用情形時的有效解決方法」及「停車位與優惠措施是否應進行脫勾」等相關議題研議改善作為。

討論事項:

第一案:請依身障者缺能狀態及個人專才輔導就業,朝典型就業方向輔導。(提案單位: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陳進豐委員)
決  議: 
一、請本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勞動部賡續檢視限制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規定,並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及雇主服務措施,辦理職場平權相關宣導,減少身心障礙就業歧視,朝長期職涯規劃方向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安全。
二、請勞動部更新身心障礙者從事典型及非典型勞動狀況調查資料,並於會後提供予委員。

第二案:有關復康巴士業務歸屬案。(提案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決  議:請交通部盤整全國無障礙交通網路運輸(含復康巴士)辦理現況,彙整推行無障礙交通環境之業務內容於下次會議進行報告。

第三案:運動輔具價格偏高,阻礙運動員發展。(提案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施雍穆委員)
決  議:身心障礙者運動訓練除可協助其維持身體機能,並可透過參與競技賽事建立自信回歸社會,值得政府推廣與重視。請教育部體育署參採委員意見,研議規劃合理之補助措施,並積極辦理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培訓、參賽及照顧事宜。

第四案:電動輪椅族在航空站登機要求提供電池規格安全證明,請訂定統一規格及要求出售電動輪椅業者提供電池安全證明。(提案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施雍穆委員)
決  議:請經濟部提供通過測試及符合國際標準之電動輪椅電池規格予交通部,並請交通部協調國內航空公司制定電動輪椅登機標準流程,另請會同衛生福利部對特定客群宣導合格電池規格等相關資訊。

第五案:目前客運業者增購提供低地板或具升降機之巴士數量緩慢,少數業者礙於經費因素,成為延緩購車理由。(提案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施雍穆委員)
決  議:請交通部將本案併同討論事項第二案於下次會議針對整體無障礙交通之規劃進行報告。

臨時動議:

案  由:關於精神疾病強制就醫之審查回歸法院以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案。(提案單位:康復之友聯盟李麗娟委員,李淳一常務理事代理)
決  議:請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賡續研議相關作為,並俟本次CRPD國際審查會議召開完畢,納入國際審查委員意見研議因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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