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4屆第2次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主 持 人:林政務委員兼召集人萬億 紀錄:王喬涵
出列席者:詳簽到簿
壹、主席致詞:(略)
貳、確認本推動小組第4屆第1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認。
參、報告事項:
第一案: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事項列管案辦理情形。(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定:
一、 洽悉。
二、 列管案109-4-1解除列管,其餘案件均繼續列管。請相關部會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 列管案110-6-1:身心障礙勞工滿55歲提早退休之議題,請勞動部邀請身心障礙者代表團體、相關專家,針對國內相似保險制度的比較、國外勞退制度規劃、對勞保基金財務的影響評估,以及對產業勞動力運用的影響等,再進行充分討論及溝通。
(二) 列管案110-6-2:請各部會在規劃災害防救業務時,務必考量不同障礙類別民眾需求,請內政部消防署協助盤點災害防救法所提各式災害宣導版本是否都有手語版、有聲書等無障礙格式。
第二案: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處理涉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申訴案件辦理情形。(報告單位:本小組秘書單位)
決定:
一、洽悉。
二、個案的審查結果及辦理情形尊重審查委員共識,至於共生家園非常複雜,可能有通案性的議題需要處理,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1年為期,先行盤點國內類似共生家園的案件有多少及其樣態,並分析現行法規是否足以處理,是否要搭配其他因應措施,抑或必須修法等,以確立下一階段處理作為。
第三案: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相關事項辦理情形報告。(報告單位:本小組秘書單位)
決定:
一、洽悉。
二、111年8月將進行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考量國際審查委員及民間團體關注之許多議題與法務部相關,請法務部次長亦擔任本次會議副團長,並請各部會指派具有決策權之適當層級人員出席回應,讓本次審查會議順利完成。
肆、討論事項:
第一案:建請行政院訂定融合教育推動政策,並責成教育部全面規劃融合必要的支持系統與教育行政、學區、學校、老師、家長、學生等利害關係人的能力建構,提請討論。(提案人:劉委員貞鳳)
決議:融合教育是長期的政策規劃,包括學前、成人教育、終身學習等,都必須具有融合教育的精神,請教育部漸進式調整政策,並規劃相關人力配置及預算,以做為因應。
第二案:身心障礙者文化展演及運動賽事場館,主管機關需精進數位管理,並加強民眾認識障礙者參與文化與體育平權,提請討論。(提案人:張委員宗傑)
決議:請文化部與教育部持續蒐集不同障礙類別者的需求,並在政策上提供誘因及推動相關試辦措施,逐步落實身心障礙者的文化與體育平權。
第三案:2022年身心障礙者選舉投票,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預先妥為規劃,提請討論。(提案人:張委員宗傑)
決議:
一、不論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總統選舉或是全國性公民投票的選務相關作業,都必須逐步落實硬體與軟體的友善措施,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參政權。
二、不在籍投票是通盤性議題,尊重內政部優先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未來再逐步推動的規劃。
第四案:有關「鼓勵藝文、體育的資訊平權建置」案,提請討論。(提案人:牛委員暄文)
決議:提案內容與第二案相似,併第二案決議辦理。
第五案:建請交通部與營建署共同檢視現行公車停靠站之相關設計規範,以確保無障礙車輛(低地板車輛、具升降設備車輛)能緊鄰停靠,以及行動不便者能無障礙上下車,提請討論。(提案人:滕西華委員)
決議:交通便利是障礙者參與活動及場域間移動的重要關鍵,請交通部持續強化車站的站體、車輛停靠、無障礙動線與周邊淨空等硬體環境的無障礙規劃,並且透過教育訓練讓司機認識不同類型的乘客及改變觀念,才能主動提供乘客所需服務。同時請交通部及內政部善用科技改善交通及無障礙環境,以彌平城鄉差距。
伍、臨時動議:
案由:請重視身心障礙者防疫服務,精進及健全防疫體系,以符合身心障礙者維護生命健康需求,提請討論。(提案單位:張委員宗傑)
決議: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將委員所提意見納入身心障礙族群面對COVID-19疫情之因應指引整體處理。本案併入原報告事項第一案項次第109-2-2案繼續列管。
陸、與會人員發言摘要如附件
柒、散會。(中午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