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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一般性原則教育訓練

108年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教育訓練,教材說明如下:

  • 人權模式點取向下政府責任與義務:本課程內容將有系統的介紹CRPD中,所詳列的國家責任與義務。根據公約的主要精神與目的,就相關主要權利部分進行詳細討論與分析。例如第十九條自立生活與相關協助服務,第二十七條就業政策中,規範雇主的合理調整等。課程內容將由公約架構與目的開始,接著就實質的權利內容與國家義務與責任等舉個案例子進行分析。公約內容中,與其他條文部分交織與重疊部分。公約主要目的與公約內容之間的關係與權利內容等。
  • 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本課程主要協助學員瞭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意涵及重要概念。首先,透過人權模式,協助學員瞭解公約形成的背景與內容架構,再透過不同的例子,探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如:無障礙、通用設計。由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涉及多面向,期待在三小時的課程當中,協助成員,不僅僅瞭解公約內容,更能提醒學員在制定社會政策過程中,能以身心障礙者的觀點為優先考量。
  • 因應CRPD檢視無障礙與通用設計之發展:說明CRPD「無障礙」基本理念、設計原則、適用範圍及意涵,並透過瞭解各國(德國、英國)推動CRPD「無障礙」在建築與住宅、交通、資訊通訊之發展現況,進而針對台灣活動場所無障礙、視障者引導系統之實務分析。

注意事項:此次教育訓練檔案經授課老師同意授權放置在CRPD資訊網上,如您需使用下列檔案,請務必完整標明資料出處;另外,應當避免全文抄襲或轉貼。謝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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