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論性意見「英文版」:
結論性意見英文版於111年8月5日下午5時51分經國際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通過初稿並送交秘書單位,8月6日上午9時38分秘書單位接獲委員會通過之定稿,並於同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結論性意見發布記者會,由行政院林政務委員萬億代表我國政府接受委員會所提出之結論性意見後,公布於本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寄送予民間團體。
二、結論性意見「中文版」:
(一)秘書單位於8月6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結論性意見發布記者會期間公布於本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寄送予民間團體,惟其僅為翻譯初稿,係初步供外界參考。
(二) 秘書單位將持續彙整各界修正意見,並提報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確認定稿,預計將於11月初發布,爰建議各界引用時應以定稿版為準。
111.8.30 抽換中譯初稿(更正第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