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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1屆第5次會議紀錄
決 定:洽悉。
第一案: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事項列管案辦理情形。(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 洽悉。
二、 列管案104-2-2:同意解除列管。惟請衛生福利部未來依委員意見收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安置對象之成人健康檢查資料,並針對居住於各地區身心障礙者就醫及醫療服務間之供需落差強化分析,以因地制宜規劃身心障礙者健檢辦理方向。
三、 列管案104-3-1:同意解除列管。惟請教育部就委員意見補充參與成人教育人數、地方政府提供成人教育之管道及接受補助辦理服務之單位相關資料供參。
四、 列管案105-4-1:繼續列管,請內政部營建署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研議修正「無障礙建築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就申請補助門檻、程序等相關規定再予檢討,以提高地方政府申請辦理之意願,並能務實符合現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之需求。
第二案:首次國家報告內容審認。(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委員於一週內提供具體修正意見,並請衛生福利部會同相關機關參酌修正後儘速報院,俾利後續確稿、英譯及發布事宜。
第三案:法規及行政措施優先檢視清單、檢視結果。(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委員於一週內提供具體修正意見,並請衛生福利部會同相關機關參酌修正後儘速報院,俾利後續法規檢討修正相關事宜。
第四案:我國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文化生活與康樂、休閒、體育活動之現況及展望。(報告單位:文化部)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文化部、本院農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教育部及等相關機關參照委員意見,補充臺灣歷史博物館無障礙服務、「山林悠遊網」無障礙網頁規劃等相關內容,並研議有關無障礙電視節目之商業推廣及身心障礙者健康強化之具體策略。
三、 為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擁有無障礙環境之權利,請有關機關在推動在文化、康?、休閒及體育等各項業務應將身心障礙者需求納入考量,並規劃具體措施逐步排除各種障礙,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之精神。
案 由:有關電視轉播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應注意事項,提請討論。(提案單位: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
決 議:請衛福部會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勞動部等相關機關研商,就委員建議訂定電視轉播手語翻譯相關要點及罰則、手語翻譯人員甲級檢定標準等事項提出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