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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第2屆第4次會議紀錄(107年7月10日)

確認本推動小組第2屆第3次會議紀錄。
決 定:確認。

報告事項:

第一案: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會議決議事項列管案辦理情形。(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 列管案105-4-1及107-1-1:繼續列管。
二、 請內政部營建署完成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獎勵辦法修正事宜,再解除列管。
三、 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擬「各機關辦理各項活動設置無障礙設施及服務檢核表」,供各機關參考使用。

第二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規及行政措施優先檢視清單辦理進度。(報告單位:本推動小組秘書單位)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各法規及行政措施主管機關依照衛生福利部所規劃之修法期程,儘速辦理修法及行政措施檢討修正事宜。

第三案:「龍發堂」事件報告案。(報告單位:衛生福利部)
決 定:
一、 洽悉。
二、 請衛生福利部依規劃整合衛生及社會福利服務,持續督促及追蹤後續處理情形,並與地方政府協力分工,以提供龍發堂個案妥適之照顧服務。
三、 請衛生福利部檢討龍發堂輔導失敗之原因,並掌握堂眾回流情形,以避免同樣事件發生。
四、 請衛生福利部諮詢法制單位,釐清本案收受公德金之契約及法律關係。

討論事項:

第一案:請教育部回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對實施「融合及高品質教育」所關切的要點。(提案單位:張蓓莉委員)
決  議:請教育部參採委員意見研議檢討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並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執行,確保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於教育系統中得以充分表達意見,以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權益。

第二案:請適切修訂現行橋梁規範,俾便輪椅及改裝機車通行。(提案單位:施雍穆委員)
決  議:請交通部及內政部參採委員意見,會同地方政府檢視相關橋梁現況,就有立即危險案件優先改善,並蒐集民眾申訴案件,持續檢視市區道路及一般公路之橋梁其機車道及人行道之設計與規定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騎乘交通工具之需求,以維護身心障礙者行的便利及安全。

第三案:針對「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經費補助辦法」中,不應將聘僱外籍看護者排除,請相關部會說明辦理進度。(提案單位:施雍穆委員)
決  議:請衛生福利部持續規劃長期照顧制度與身心障礙者福利制度之整合,以保障聘僱外籍看護者居家照顧之需求。

配合臺北市政府因應颱風來臨下午4時起放假,提前散會;未討論議案將徵詢委員意見加開臨時會或於下次會議討論。
散會。(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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