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1年7月11日會議決議:
一、 報名資料之補正:
凡有報名「非政府組織代表發表聲明」場次或「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場次之團體,可以補正報名資料,包括變更或新增報名場次,並請於7月13日下午5點前依據附件1表格,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faa0459@sfaa.gov.tw。秘書單位將於7月14日下午1點30分公告更新後的團體名單於CRPD資訊網【最新消息】專區。
二、 聲明及發言時間:
「非政府組織代表發表聲明」場次,每一個團體發言1分鐘為原則;「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場次,每一個團體發言2分鐘為原則。如發言者為身心障礙兒童、智能障礙者青年、手語使用者、口語障礙者或需由他人協助轉譯者,則可於「非政府組織代表發表聲明」場次延長1分鐘(共2分鐘)、「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場次延長2分鐘(共4分鐘)。
三、 合併發言:
欲合併發言之團體,請於111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依據附件二格式,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faa0459@sfaa.gov.tw,發言時間將合併計算(例如發表聲明場次A團體代表A、B、C團體發言,則可發言3分鐘)。
四、 發言順序:
(一) 「非政府組織代表發表聲明」場次之發言順序,將於111年7月18日下午5點30分於Google meet直播發言順序之公開抽籤。Google meet 連結:https://meet.google.com/wyd-gkxg-pkp
(二) 「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場次之發言順序,已由秘書單位依據發言內容之關聯性及公約條文進行安排,並呈現於7月11日會議資料獲出席團體同意,但變更或新增報名場次之團體,其發言順序放置於最後並以抽籤決定最終排序(例如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一)原報名團體已有30個,新增報名5個團體,該5個團體發言順序為31至35,至31至35的順序以抽籤定之),完整發言順序將於111年7月20日公告於CRPD資訊網【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專區。
本案聯絡人:李婉銣,(02)2653-1707